狮泉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狮泉河:藏语称森格藏布(意为狮口河)。印度河上源,西藏自治区西部主要大河之一。发源于冈底斯山主峰冈仁波齐峰北面的冰川湖,自南向北流至邦巴附近转向西流,经革吉在扎西岗附近与噶尔藏布相汇合转向西北,流入克什米尔地区。狮泉河:藏语称森格藏布(意为狮口河)。在中国境内长405公里,流域面积2.745万平方公里。由源头到革吉为上游段,长约152公里,落差646米;流经森格卡巴,右岸有终年不断流的泉河补给,因泉水所在山体形同狮子,故名狮泉河。革吉到扎西岗为中游段,长约173公里,中游段为宽谷;扎西岗以下为下游段,长约87公里,下游段有长约10公里的激流滩。狮泉河有7条主要支流,以噶尔藏布最大,长约155公里。狮泉河流域处于半荒漠和荒漠地带,气候干旱少雨。以牧业为主。位于狮泉河与噶尔藏布交汇处的狮泉河镇,为阿里地区行政公署驻地。狮泉河由东南向西北方向流去,在我国的扎西岗边防站附近与另一条发源于我国喜马拉雅山北麓的重要支流汇合后水量大增。它进入印度控制的克什米尔地区后就是 南亚最长的河流——印度河。印度河全长3180公里,在我国境内长约500公里,它流经印度和巴基斯坦后进入印度洋。在西游记上,狮泉河被称为通天河。